您好!总部于2014年2月21日(8:00)实行加V产品商业化全流量策略,为配合策略上线,公司已经在《百度推广服务代理合同》中添加加V扣费相关内容。
对此,需要注意以下几点:
1、从即日起,需要提醒商务同事在与客户签订《百度推广服务代理合同》时,需全部使用新合同;
2、对于需要在2014年2月21日后做真实性验证并加V的老客户,需提醒客户在后台签订加V线上协议并点击加V扣费按钮;
针对评判后期由于加V扣费而引起纠纷风险较大的客户,在做到以上线上操作的同时,建议与客户补签新版的《百度推广服务代理合同》。
请及时转达至一线同事,感谢各位积极配合,祝大家工作愉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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